汕头工况用电监测系统 用电情况监控
浏览次数:300次
- 产品规格:
- 发货地:河南省郑州中原区
关键词
汕头工况用电监测系统
详细说明
型号AFT工况用电
是否满足环保要求是
项目区域要求全国
经营模式代理
发源地郑州
企业工况用电监控对污染源生产与治污设施运行状况的判断原理:(1)治污设施未正常运行
生产设施的实际功率在正常生产五日平均值20%上下范围内,治污设施的实际功率低于额定功率的10%或正常治污五日平均值20%以下。
(2)污染源未按规定停产
污染源所有的应停产设备的工况大于停产限值时,判断为污染源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
①功率判别法:(停产设备总有功功率当前值>停产限值)并且(持续时间>大于门限时间)时,上报停产异常发生事件;
②电量判别法:(停产设备总有功电量当前值>停产限值)并且(持续时间>大于门限时间)时,上报停产异常发生事件。
(3)污染源未按规定限产
选取限产设施前五日正常生产平均负荷(电量)作为基线负荷(电量),污染源所有限产设备的负荷(电量)在基线负荷(电量)的限产百分比之内,则判定达标,否则判断为不达标。
电量判别法:(总有功电量当前值>基线负荷*限产系数)并且(持续时间>大于门限时间)时,上报停限产异常发生事件。
(4)污染源未按规定错峰生产
选取错峰生产设施前五日错峰时间段内正常生产平均负荷(电量)作为基线负荷(电量),根据本技术指南7.2、7.3章节停产/限产标准判断是否按规定错峰生产。
(5)运行状态终判断
运用PEMS 监测和判别结果,通过现场检查和人工分析审核等方式,对污染源运行状态和异常情况进行终判断。
7、异常督办
根据系统设置条件,将报警信息推送给执法人员或排污单位,对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和在线督办。
8、异常报备与审批
当系统报警的异常问题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时,执法人员或排污单位可在系统上报异常发生原因、上传现场照片、对异常情况进行说明。
排污单位应在可能发生异常问题情况时提前进行报备,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系统看到报备信息后可以进行审核,录入审核意见,做出审核通过或者审核驳回操作。
9、安全管理
操作人员需经用户认证后,才能进入界面。可对系统用户账号进行管理,合理分配使用权限。系统应通过安全等级保护。

污染治理设施工况用电监控系统对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建立工况监控网络,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根据工艺设计,对生产设施、治理设施运行的工艺参数和电气参数进行监测,与末端监测数据形成完善的数据链条,全面监控大气、水污染物治理效果和排放状况,分析监测数据真实性等情况。推进监控设施数据传输标准改造,进一步提升监控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分析能力,提高监控数据的合法性、有效性,提升污染源监管现代化水平。

中心端监控系统具有治理设备运行异常、停限产执行异常、削峰绩效的统计功能,可以查询发生异常的排污单位名单,并能通过图表的形式直观表达异常发生时的情况。同时提供异常排污单位填写异常发生原因、上传现场照片、对异常情况进行说明的功能。

中心端监控系统可以对各地区已安装监控设备的排污单位进行统计、通过地图的形式展现排污单位分布情况、查询排污单位信息。可以对各排污单位、生产设备、治理设备的用电数据进行查询,可以按地区、行业进行统计、对比,可导出数据报表,可以对登录系统的账号进行管理、分配使用权限。
m.gdliontech.b2b168.com
1906984964